时间:2023-05-18 14:01:28 | 作者:admin
关于对公司各类库房清理整顿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近期集团安全委员会要求安管部,对集团所属各类库房进行检查,发现普遍存在随意建造、库房内乱摆乱放、没有消防装置、没有进出货物台帐、库房管理员责任不清等问题。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与公司《营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领导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对各公司所属各类库房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公司统一领导此次库房清理整顿工作,主管部门安管部,协作部门服务办、消防科,配合部门各个库房主管单位;
二、各公司所属各类库房,均在此次清理整顿之列;
三、接此《通知》后,各主管部门对照《库房设置标准》和《库房管理制度》进行自查整改,自查完毕后报安管部,安管部协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库房,将采取对部门负责人和库房管理人记入月考核、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关闭库房等办法惩处;
四、验收合格的库房,由安管部配发统一制作的门牌,进行悬挂,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五、自查整改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并启动公司考核机制。
安管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库房管理办法
1、 库房是物资存放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库管员、搬运工及商场导购、提货员必须例行手续进入库房并做好登记。
2、库房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搞好预防为主,以防火为重点的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的“四防工作”。
3、库房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设立安全责任人,库管员要对自己负责的存货区进行班前、班后、雨中、雨后的全面安全检查,下班前重点检查库房内电源是否切断,关好门窗。
4、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管员就是所负责库区的安全负责人,库内的易燃物品要及时清理,每周一次,保持防火间距符合规范,保证防火通道畅通无杂物。
5、库房内外主要通道应根据存放商品的性质、数量,放置足够的灭火器,并落实专人负责。
6、库房内的消防设施应每日检查维护,消防器材正前方3m内不准摆放阻挡物,同时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
7、各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货品进出管理制度和流程。库房管理员要按照制度要求,严格做好班前班后检查,认真记录验证各种票据,防止伪造票据骗取商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8、货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库存放。库房储存的货品应按性质分类、分区储存,对易燃、有毒物品(汽油、灭害灵、稀释剂、喷雾剂)不能与其他商品混存。
9、库房应规定储存量物品的限额,库内物品的堆码应保持整齐规则,所有货品距地面应在0.1m以上,堆垛要留出适当距离;库房的主要通道应保持畅通间距应在2m以上;堆垛距库顶应在0.3m以上。库房设有消防喷淋设施的,货品应与喷淋上下保持1m以上,半径大于1.2m以上。照明灯具应设置在走廊或堆垛之间的上方,且与货品堆垛的垂直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10、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每日下班离开时要彻底检查水、电、锁,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堆积时间一年以上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商品积热自燃。
11、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将危险品带入库房,不准进行任何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
12、严禁在库房内私拉乱接临时线路,确需接临时电源必须经物业公司审核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1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罩,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4、库房内禁止使用不合格保护装置,物业公司设置安装电源开关时,外面要有防潮保护,每年对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库管人员离开或下班时必须做到拉闸断电、人走灯灭。
15、库管人员离开前必须检查库房内是否有人潜入,货物有无可疑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16、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热水器、饮水机等任何形式的电加热设备。
17、贵重商品(黄金、珠宝、首饰、钟表)的库房内必须设置保险柜,落实责任人确保货品安全。
18、库房内严禁用餐、存放食物(销售的商品应专柜存放,加强检查发现烂袋或包装损坏及时清理)。定期做好灭鼠工作。
本文地址:[仓储管理]公司库房清理整顿的通知,含库房管理办法、库房设置标准http:/www.606212.com/a/8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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