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6:01:54 | 作者:admin
退运核准
经营企业进口料件因质量问题、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返还供货商进行退换的,可以直接凭手册等单证向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现代化物流中,我们找寻到了一种新概念的仓库形式——网络仓库。
何谓网络仓库?从概念上看,网络仓库是一个与传统的仓库完全不同的仓库形式。它是一个借助先进的通信设备可随时调动所需物质的若干仓库的总和。
网络仓库的覆盖区域非常之广,根据定货的数量和距离条件,通过网络渠道将信息传递到网络中心,迅速寻找配对,在最短的时间里作出选择,选择一个有足够大,并且距离需求地(收货方)最近的存储仓库。
仓库的网络化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是现代经济高速发展催化下的必然产物。
网络仓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仓储观念,仓库的网络化使货物在仓库之间的调动大大减少。货物从出厂运输到目的地不再需要几番周折,也许只要经过一次或着二次周转甚至直达,大大的节省了运输成本费用。网络仓库也进一步拉近了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距离,那么对生产厂商制定正确的生产数量计划和规划合理的生产计划自然有着重大的意义。
网络仓库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它是可以看得见却摸不着的。
网络仓库实际上是一个虚拟的仓库,它有力运用强大的信息流,以统筹网络上可利用的仓库资源,大大满足了对定货的需求和提升了定货量。对运输过程中时间和空间上耗费的迂回物流和仓储费用来说,实实在在省下了一笔不小的费用。
物流银行是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物流产品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较强实力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公司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该业务将通过广发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互补,突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使厂家、经销商、下游用户和银行之间的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在封闭流程中运作,迅速提高销售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 按传统的银行贷款模式,企业一般以房子、车子等固定资产来抵押,而物流银行除了这些抵押品外,还可以拿流动的原产品、产成品等来抵押。这些产品必须具有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抗跌性好等特征,诸如原材料中的钢材、有色金属、棉纱类、石油类,成品中的家电产品、陶瓷产品、家具产品等等。银行则借助于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银行综合服务。
一旦获得“物流银行”的支持,企业不仅在资金上能够得到银行支持,还能借助于物流公司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大大缩短销售周期。有了这样的资金周转便利之后,企业可以轻松调配资金扩大业务。
装箱单详细记载了每一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种类、标志等货运资料和积载情况,是集装箱运输中记载箱内货物情况的唯一单证。此单以箱为单位制作,由装箱人填制并经装箱人签署后生效。
装箱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船名、船次、装卸港、收交地点、集装箱号和规格、铅封号、场站收据或提单号、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及货名、件数、包装种类、标志、号码、重量和尺码等。对危险品还应作出特殊要求说明。
装箱单一般一式数份,分别由货主、货运站、装箱人留存和交船代、海关、港方、理货公司使用,另外还需要准备足够份数交船方随货带往卸货港以便交接货物、报关和拆箱使用。
制作装箱单时,装箱人负有装箱单内容与箱内货物一致的责任。如需理货公司对整箱货物理货时,装箱人应会同理货人员共同制作装箱单。
承运人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承运人可以是拥有船舶或经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可以是用各种方式租用船舶的承租人(包括光船租船人、定期租船人和航次租船人),也可以是从事货运代理的运输组织者或者是无船承运人。
托运人
托运人包括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们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前者所指托运人是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后者所指托运人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发货人。
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明的人就是有权提取货物的人。由于提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物权凭证,因此提单可以转让,必须凭提单交付货物。提单收货人栏内填明记名的人,货物只能凭单交付给记名人;收货人栏内填明来人或空白,则货物可凭单交付给任何提单持有人;收货人栏内通常填明“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则必须经托运人或某人背书后的被背书人持单提货。因此,收货人也可以说是合法的提单持有人。
船舶代理人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它经济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而接受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办理在港船舶有关业务和服务,并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它经济法律行为的法人和公民,则是船舶代理人。一个船舶所有人,无论其资金有多么雄厚,也不可能在自己所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可能停靠的港口普遍设置分支机构。因此,委托当地的代理人代办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就成为普遍采用的最经济和最有实效的办法。委托船舶代理人可以更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的各项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项服务,从
而加快船舶的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的经济效益。
货运代理人
货物运输代理简称货代,是指货运代理机构或个人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货主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租船订舱等项业务,或代表承运人承揽货载的服务行为。从事这些业务,并在提供这类服务后收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就是货运代理人。海上货运代理是随着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的不断扩大,海上货物运输量的日益增加而产生和发展的。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多、业务范围广,任何一个货主或船公司都很难亲自处理好每一环节的具体业务;而且限于人力和物力,也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广设分支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有关业务委托代理人办理,对货主来说,有利于贸易合同的履行,对承运人来说,则无疑扩大了揽货网络,增加了货源。而货运代理人则通过提供代理服务可获得一定数额的佣金。
海运经纪人
海运经纪人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办洽谈业务,促使交易成交的一种行业。在远洋运输中,有关货物的订舱和揽载,托运和承运,船舶的租赁和买卖等项业务,虽然常由交易双方直接洽谈,但由海运经纪人作为媒介代办洽谈的作法已成为传统的习惯,尤其是在船舶的租赁和买卖业务的洽谈中都离不开海运经纪人的参与。
装卸、理货人
装卸、理货业是一些接受货主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港口分别为开航前或到达目的港后的船舶进行货物装卸、清点、交接、检查货物损坏程度和原因并作出公证、衡量散装货物重量等项作业的行业。装卸业是办理将货物装船和从船上将货物卸下的行业。经营这种行业的经营人也被称为装卸人。理货业是在装货或卸货时,对货物的件数进行清点,并对货物的交接作出证明的行业。理货业的从业人员通常被称为理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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