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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8 17:18:17 | 作者:admin
  俄罗斯清关运输:是进出口商的货物从货物生产地以俄罗斯海运、俄罗斯空运、俄罗斯铁路运输等方式运输至俄罗斯港口及俄罗斯国境口岸,并向俄罗斯海关申报,办理俄罗斯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俄罗斯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俄罗斯海关申报,办理俄罗斯海关手续,得到俄罗斯海关的许可。货物在俄罗斯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俄罗斯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俄罗斯清关运输程序:俄罗斯清关运输主要分为二个部分:一部分是运输;另外一个部分是清关。清关主要向俄罗斯海关提交通关货物相关单据并履行俄罗斯海关相关规则,等待俄罗斯海关放行。而运输以环球时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参照物,即从货物的生产地运往俄罗斯全境的线路,以及在俄罗斯海关放行完之后,在俄罗斯境内的运输线路。   一:俄罗斯运输线路   俄罗斯海运运输有三条运输线路:   1.从中国港口海运到海参崴或者东方港,再经过远东铁路运输直达莫斯科。   2.是从中国港口海运到圣彼得堡,在圣彼得堡清关完之后直达莫斯科。   3.是从中国港口海运到新罗西斯克,在新罗西斯克清关完之后可以运输到俄罗斯全境。   俄罗斯铁路运输有四条运输线路:   1.从绥芬河口岸运输到乌苏里斯克口岸,而后经远东铁路运输到莫斯科。   2.从满洲里铁路运输到赤塔,在赤塔全过完之后可以运输到俄罗斯全境。   3.从内蒙古的二连浩特铁路运输经过乌兰巴托到达俄罗斯的乌兰乌德,在乌兰乌德中转发往俄罗斯全境。   4.从新疆的阿拉山口铁路运输经过哈萨克斯坦到达俄罗斯的车里雅宾斯克或者鄂木斯克,在当地中转发往俄罗斯全境。   二:俄罗斯清关程序:   根据俄罗斯《海关法典》规定,海关手续应在发货人(出口时)或收货人(进口时)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俄海关机关的指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间为俄国家海关委员会规定的海关机关工作时间。同时还必须具备俄罗斯海关是具体的单据要求:   1、货物报关单;   2、海关价值申报单;   3、许可证(指受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商品);   4、商检证书(指需进行商检的商品);   5、有关商品的许可证书(指受有关国家机关监督的商品),其申领地点如下:   A、动植物产品-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   B、电离子辐射源产品-国家流行病卫生监督委员会;   C、非军用武器及配套炸药-内务部;   D、无线电电子设备和高频率仪器-国家通讯信息委员会;   6、原产地证(指商品产地为享受关税优惠的国家);   7、法律规定的关税、税费付讫的单据;   8、进口合同登记证;   9、其它补充单证。   海关手续分为初步手续和基本手续两部分。初步手续系指货物按一定的海关制度存放之前应办理的手续,旨在防止运入违禁品并为海关目的进行商品验证。基本手续系指在海关接收报关单后,由海关、报关人及其他对货物和交通工具拥有全权的人员应办理的手续。   应受海关进行监管的进口货物和交通工具通常运到收货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海关并在那里办理海关手续。   对货物和交通工具拥有全权的人员应在俄国家海关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关单,该期限不得超过向海关提交货物后的15天(若是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不得超过10天)。   如海关确认受理报关单,则应将报关单编号并注明受理日期。如对所提交的单证、信息发生怀疑,海关有权索要补充单证和信息,以便检查报关单和提交的单证所含信息是否准确。   海关负责人须在不超过10天的期限内审查单证并作出是否放行的决定(若是易腐货物则不超过3天)。上述期限自报关单提交之日起算。   运入消费税应税商品时还须提前办理货物申报,在预计货物过境之日前10-30天内须向海关提交临时报关单并将海关税费保证金存入海关帐户。保证金率根据俄国家海关委员会1994年8月17日第420号命令予以确定。   以下情况可不存入保证金:   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的几点:   (一)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办理托运。   (二)在托运单上填写清楚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三)托运下列危险货物,应当持有关证件:   1、爆炸物品和需凭证运输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品准运证或化学危险品准运证;   2、放射性物品,应当持有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包装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   (四)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填写托运单,以防止混装而引发重大事故。   (五)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需提交生产或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危险货物鉴定表》,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运输。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文地址:[海运]危险货物办理托运注意事项http:/www.606212.com/a/10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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