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4:10:07 | 作者:admin
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公路甩挂运输的发展,加快道路货运车型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遴选更多适用、先进、优质车型以满足甩挂运输试点工程的需要,经研究,交通运输部决定遴选第三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车型的遴选原则和程序
交通运输部委托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作为推荐车型遴选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遴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照企业自主申报、申报材料初审、实地样车核测、牵引车与半挂车适配车型性能匹配、政府网站公示的程序开展。
二、申报车型应符合的条件
(一)申报推荐车型的牵引车车型及其具体配置应是纳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的车型(若是LNG半挂牵引车,应列入车辆产品公告或通过3C认证);申报推荐车型的半挂车车型应列入车辆产品公告或通过3C认证。
(二)申报的推荐车型应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和《货运挂车系列型谱》(GB/T6420-2004)等标准规定。
(三)申报的推荐车型应经企业自评能达到《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基本要求(2014版)》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推荐车型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报推荐车型,应按照车型类别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牵引车应提交的材料。
1.《甩挂运输半挂牵引车推荐车型申报表》1份(见附件2),须加盖企业印章。
2.车型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强制性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进口车辆须提交3C认证检验报告及相关可靠性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
3.能够证明相关车型满足《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基本要求(2014版)》有关规定要求的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文件等。
4.如申报车型为LNG半挂牵引车,还须提交车辆产品公告或3C认证公布的车型资料1份。
(二)申报半挂车应提交的材料。
1.《甩挂运输半挂车推荐车型申报表》1份(见附件2),须加盖企业印章。
2.车辆产品公告或3C认证公布的车型资料1份。
3.推荐车型样车正面及左、右侧照片各1张(正侧或侧45°均可)。
4.车型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强制性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进口车辆须提交3C检验报告和相关可靠性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
5.能够证明相关车型满足《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基本要求(2014版)》有关规定要求的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文件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有关企业或单位于4月20日前将车型申报材料邮寄或提交至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办公楼820室,邮编:100088。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申报企业和单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按照公布的时间和要求,按时提交车型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二是要准备好所申报车型的样车及相关技术文件,为交通运输部专家组赴企业实地核查样车参数做好准备;三是鼓励企业按照甩挂运输推荐车型有关技术要求,不断做好新车型产品的开发和储备。
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要为各申报企业和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方便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申报、查询,并开展后续推广应用的质量跟踪与改进服务工作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运输司 曹磊,电话:(010)65292755,传真:(010)65292740;
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董金松,电话/传真:(010)62079180。
附件:
1. 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基本要求(2014版);
2. 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申报表。
部办公厅
2014年4月9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后,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国庆节长假开始实施国务院《通知》要求。
可能跨越免费起止点时间行驶收费公路的车辆,如何把握?什么样的车型可以享受免费政策?近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有关负责人就国庆假期收费公路免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20多个省份公布了国庆假期收费公路免费的实施细则。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包括机场高速和桥梁、隧道在内的收费公路均免费。
免费时段如何计算?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9月30日)00:00开始,最后一天(10月7日)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通过收费站,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都可享受免费政策。
小型客车是否还需领卡交卡?
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原则上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并免费放行。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并通过ETC系统升级改造等方式,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过的同时,确保小型客车在免费期间驶离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时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什么样的车型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其中: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是指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不超过7个(人)的载客汽车。8座及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客货两用车都不属于免费范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国家现有法规政策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除外。
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且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摩托车,包括由汽油机驱动的两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通行车辆是否属于免费车辆,主要通过查验其《行驶证》及车辆实际情况认定。
跨免费起止点时间行驶收费公路应注意什么?
对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是否免费,以车辆经过收费站的实际时间来判断。如果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9月29日23时通过某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就要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如果该车继续前行,在9月30日0时以后又经过第二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则第二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将免收通行费。
对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是否免费,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来判断。特别提醒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驾乘人员,“不要等”也“不要赶”。
“不要等”是指在9月30日00:00时前已驶近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或收费广场等待,以免发生危险;可以提前规划出行时间或选择合适的服务区休息和等待。
“不要赶”是指10月7日24:00前驶近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千万不要为赶时间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在免费时段内可能无法驶离目的地收费站的,可结合行驶的实际时间和位置提前选择合适的收费站,在免费时段结束前先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这样抵达目的地收费站后的缴费额,就只是重新领卡后行驶路段的应缴费额,而不是行驶全程的应缴费额。
中秋节为何也纳入免费时间范围?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因此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
注意事项
注意听广播适时调整路线
两查:一是出行前检查车辆技术状况,随车工具、三角牌等安全标志和灭火器需配备齐全。二是提前查询公路交通信息,了解沿途公路和目的地天气、路况等信息。
两备:一是尽可能在出发前加满油箱。二是适量准备食品、饮料和衣物。
两遵守:一是行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坚决避免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规变更行驶车道、强超硬会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二是通过收费站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指挥和引导。分车道排队按序前行,不得随意加塞、变更车道。
两调整:一是适时调整行驶路线。出行中要注意收听交通广播,如遇到交通事故导致公路拥堵等情况,要适时调整行驶路线,选择就近站点驶离高速公路,通过普通公路继续前行。二是适时调整出口站点。个别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可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缴卡并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保障措施
车流大可调整上下行收费车道
一、通过网站、广播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通行等相关信息。
二、协调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规范车辆驾驶,督促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严厉整治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违法超限超载等不良和违规驾驶行为。
三、通过提前设置诱导标志和现场疏导,引导车辆分车道按序行驶。其中小型客车及军警等免费车辆提前靠公路左侧车道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需检查认定是否免费)和缴费车辆提前靠公路右侧车道行驶。
四、开通所有收费道口,必要时实施复式收费或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增加流量较大方向收费道口数量。交通流量较大、但ETC车道使用率较低的公路收费站,将在ETC车道增加工作人员,采取技术或管理措施,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符合免费条件的小型客车快速通过,提高ETC车道的使用效率。
五、各地公路管理机构还将加强公路巡查,一旦发现有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情况,将快速开展公路清障。
收费站出现收费纠纷事件,将立即启用快速处理机制。对在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恶意滞留或聚众强行闯卡的车辆,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文地址:[公路运输]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遴选第三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工作的http:/www.606212.com/a/8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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