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5 16:00:02 | 作者:admin
行政处罚不适用追诉时效,但其追究时效是二年以内。如果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在该期限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处罚。有特殊情况的,追究时效是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本文地址:非法换汇行政处罚追诉期(内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https:/www.606212.com/a/40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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