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态网物流常识物流资讯物流百科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时间:2025-12-09 12:00:02 | 作者:admin
  (1)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指,  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逾期海关将依法征收一定数额的滞报金。,  (2) 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征。,  (3)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0.5‰ × 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以上便是本期物态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物态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 本文地址:国际物流货物逾期向海关申报需缴纳滞报金(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https:/www.606212.com/a/36050.html
  •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猜你喜欢:

    推荐分类:

    上一篇作文:国际海运提柜需要多久(发货人拿到SO就可以提柜了吗)

    下一篇作文:返回列表

    版权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文章《国际物流货物逾期向海关申报需缴纳滞报金(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物态网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站文章《国际物流货物逾期向海关申报需缴纳滞报金(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