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态网物流常识物流资讯物流百科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时间:2024-02-06 16:00:01 | 作者:admin
        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的几点: 

  (一)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办理托运。 

  (二)在托运单上填写清楚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三)托运下列危险货物,应当持有关证件: 

  1、爆炸物品和需凭证运输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品准运证或化学危险品准运证; 

  2、放射性物品,应当持有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包装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 

  (四)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填写托运单,以防止混装而引发重大事故。 

  (五)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需提交生产或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危险货物鉴定表》,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运输。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文地址:    危险货物托运办理注意事项http:/www.606212.com/a/26620.html
  •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猜你喜欢:

    推荐分类:

    上一篇作文:    一般货物托运有关规定介绍

    下一篇作文:    运输价格的种类和特点

    版权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文章《    危险货物托运办理注意事项》为物态网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站文章《    危险货物托运办理注意事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