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30 02:00:02 |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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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
是指整票货物已全部装进船舱或装在舱面甲板上后承运人才签发的提单。提单是买方凭以提货的依据,为了确保能在目的地提货,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以证明货物确已装船。同时,使用已装船提单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均有利,具体说来,在FOB、CIF、CFR价格条件下,货物装船是承运人“钩至钩”责任的起点,如果在装船过程中承运人发现问题,可以在提单上加一批注以修改托运人申报货物的内容,只有在货物表面状况与托运人的申报一致时,承运人方才注明“已装船”文句,因此,“已装船”是卖方按照合同交货的标志。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始对提单上描述的货物负责,承担货物在运输中的灭失和损坏之责,因而对买方来说,减少了收货的风险。故双方都愿意在信用证中规定提单上有已装船字样。由于信用证中一般均要求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也因此只接受表明货已装船,或已装具名船只的提单。
表示货已装船或已装具名船只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由提单上印就的“货已装船”或“货已装具名船只”这类词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提单出单日就是装船日或发货日。另一种是由提单上加批的词语证明货已装具名船只。批注必须表明货已装船的日期,这一日期即是发货日期。如果提单表明“预期船只”,也就是货物有可能装上这只船,提单上的已装船批注除了要表明货已装船外,还要写明货实际已装的船只的船名。如果货实际所装的船只就是当初预期要装的船只,这一说明也不能免。
货物装载在船只上,可分为置于舱面(即甲板上,loaded on deck)与置于舱内(即甲板下,loaded under deck)。若在提单中载有on deck,loaded on deck或stowed on deck等批注,这类提单称为甲板货提单(On deck B/L),它表示货物装载于甲板上。一般收货人都不喜欢其货物置于甲板上,因甲板上之货物易遭雨淋水浸,或卷入海中等损失,比甲板下货物有较大的危险性,对买方不利。除非发货人同意,承运人将不属于甲板货(deck cargo)的普通货物装载于甲板上,以致发生毁损或灭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提单上载有上述批注,表示该项装载已获托运人同意。根据UCP500第31条,银行将不予接受有这类批注的提单。
由于货物本身的性质,例如具有危险性的货物,或体积过于庞大的货物,如整部重型车辆等,非装载于甲板上不可,或按一般商业习惯可以不必装载于甲板之下者,如原木之类,则信用证应加注“on deck shipment acceptable”或类似字样的特别条款,也就是说必须具有信用证特别授权。
但是,根据海运的惯例,即使运输条款没有规定,承运人也有权将货物装载于甲板上,只要他对货物的灭失负责。为了说明他的这种权利,提单条款中往往有承运人有权将货装甲板的内容。这种提单不算是甲板货提单。若提单只是表明货可装甲板(the goods may be carried on deck),而并没有明确注明已装或将装甲板(the goods are or will be loaded on deck),银行可以接受。
(2)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简称待运提单。是在托运人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已接管等待装船的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有时船公司因船期问题,指定仓库预收货物,根据仓库收据签发收妥待运提单,准备交由日后到港船只装运。特别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因集装箱船航运公司大都在内陆收货站收货,而收货站是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的。通常此种待运提单上记载“received for shipment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等文句,表示签发提单时,承运人仅将货物收管(take in charge)准备于不久后装船,而实际当时还未装船。由于这些货物尚未装船,所以提单上并未载明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运日期。有时提单上虽有船名,也多属拟装船名,该船能否如期到达将货运出,船公司并不负责。正因为此,进口商一般不欢迎这种提单,如果进口商付款后取得的提单对货物能否及时装船并没有确切的保证,万一货物不能顺利装船,进口商无货可提。所以信用证项下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收妥待运提单虽表示货物尚未装船,但如在签发待运提单后,货物已经装载于船只上,则承运人可在待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On board)字样,注明船名和装运日期并由承运人签署,这时待运提单便转化为已装船提单。在此种情况下,货物的装运日期是加注的装船日期,而不是待运提单的出单日期。
也有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I certify the goods described herein are loaded on board the vessel named herein at the port specified in the bill of lading on or before the date of this endorsement dated…”等语,并加签署,使这张待运提单具有已装船提单的效力。
如果受益人提交的是待运提单,银行将审查是否转化为已装船提单,也就是查看是否有已装船批注。这一项是银行审单的重点。如果信用证要求已装船提单而提单内无已装船说明或批注,银行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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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
是指整票货物已全部装进船舱或装在舱面甲板上后承运人才签发的提单。提单是买方凭以提货的依据,为了确保能在目的地提货,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以证明货物确已装船。同时,使用已装船提单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均有利,具体说来,在FOB、CIF、CFR价格条件下,货物装船是承运人“钩至钩”责任的起点,如果在装船过程中承运人发现问题,可以在提单上加一批注以修改托运人申报货物的内容,只有在货物表面状况与托运人的申报一致时,承运人方才注明“已装船”文句,因此,“已装船”是卖方按照合同交货的标志。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始对提单上描述的货物负责,承担货物在运输中的灭失和损坏之责,因而对买方来说,减少了收货的风险。故双方都愿意在信用证中规定提单上有已装船字样。由于信用证中一般均要求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也因此只接受表明货已装船,或已装具名船只的提单。
表示货已装船或已装具名船只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由提单上印就的“货已装船”或“货已装具名船只”这类词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提单出单日就是装船日或发货日。另一种是由提单上加批的词语证明货已装具名船只。批注必须表明货已装船的日期,这一日期即是发货日期。如果提单表明“预期船只”,也就是货物有可能装上这只船,提单上的已装船批注除了要表明货已装船外,还要写明货实际已装的船只的船名。如果货实际所装的船只就是当初预期要装的船只,这一说明也不能免。
货物装载在船只上,可分为置于舱面(即甲板上,loaded on deck)与置于舱内(即甲板下,loaded under deck)。若在提单中载有on deck,loaded on deck或stowed on deck等批注,这类提单称为甲板货提单(On deck B/L),它表示货物装载于甲板上。一般收货人都不喜欢其货物置于甲板上,因甲板上之货物易遭雨淋水浸,或卷入海中等损失,比甲板下货物有较大的危险性,对买方不利。除非发货人同意,承运人将不属于甲板货(deck cargo)的普通货物装载于甲板上,以致发生毁损或灭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提单上载有上述批注,表示该项装载已获托运人同意。根据UCP500第31条,银行将不予接受有这类批注的提单。
由于货物本身的性质,例如具有危险性的货物,或体积过于庞大的货物,如整部重型车辆等,非装载于甲板上不可,或按一般商业习惯可以不必装载于甲板之下者,如原木之类,则信用证应加注“on deck shipment acceptable”或类似字样的特别条款,也就是说必须具有信用证特别授权。
但是,根据海运的惯例,即使运输条款没有规定,承运人也有权将货物装载于甲板上,只要他对货物的灭失负责。为了说明他的这种权利,提单条款中往往有承运人有权将货装甲板的内容。这种提单不算是甲板货提单。若提单只是表明货可装甲板(the goods may be carried on deck),而并没有明确注明已装或将装甲板(the goods are or will be loaded on deck),银行可以接受。
(2)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简称待运提单。是在托运人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已接管等待装船的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有时船公司因船期问题,指定仓库预收货物,根据仓库收据签发收妥待运提单,准备交由日后到港船只装运。特别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因集装箱船航运公司大都在内陆收货站收货,而收货站是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的。通常此种待运提单上记载“received for shipment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等文句,表示签发提单时,承运人仅将货物收管(take in charge)准备于不久后装船,而实际当时还未装船。由于这些货物尚未装船,所以提单上并未载明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运日期。有时提单上虽有船名,也多属拟装船名,该船能否如期到达将货运出,船公司并不负责。正因为此,进口商一般不欢迎这种提单,如果进口商付款后取得的提单对货物能否及时装船并没有确切的保证,万一货物不能顺利装船,进口商无货可提。所以信用证项下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收妥待运提单虽表示货物尚未装船,但如在签发待运提单后,货物已经装载于船只上,则承运人可在待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On board)字样,注明船名和装运日期并由承运人签署,这时待运提单便转化为已装船提单。在此种情况下,货物的装运日期是加注的装船日期,而不是待运提单的出单日期。
也有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I certify the goods described herein are loaded on board the vessel named herein at the port specified in the bill of lading on or before the date of this endorsement dated…”等语,并加签署,使这张待运提单具有已装船提单的效力。
如果受益人提交的是待运提单,银行将审查是否转化为已装船提单,也就是查看是否有已装船批注。这一项是银行审单的重点。如果信用证要求已装船提单而提单内无已装船说明或批注,银行不会接受。
本文地址: 海运提单的全套知识(三)http:/www.606212.com/a/25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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