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04:00:01 | 作者:admin
库存管理:货物入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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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是指仓库在货物正式入库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入库货物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验的经济技术活动的总称。凡货物入库储存,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只有验收后的货物,方可入库保管。货物入库验收是仓库把好“三关”(入库、保管、出库)的第一道关,把好货物入库质量关,是划清仓库与生产部门、运输部门以及供销部门的责任界限,也为货物在库场中的保管提供第一手资料。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查明到货的数量和质量状态,为入库和保管打基础,防止仓库和货主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供货单位的产品质量和承运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货物验收包括验收准备、核对凭证、实物检验、做出验收报告及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验收准备
验收准备是货物入库验收的第一道程序。仓库接到到货通知后,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批量提前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存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货物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
(2)资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待验货物的有关凭证和资料,例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3)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例如衡器、量具等,并校验准确。
(4)货位准备。针对到库货物的性质、特点和数量,确定货物的存放地点,计算和准备堆码苫垫材料。
(5)设备准备。大批量货物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此外,对于特殊货物的验收,例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还要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2.核对凭证
入库货物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1)货主提供的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这是仓库接收货物的凭证;
(2)供货单位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说明书、保修卡及合格证等;
(3)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单证,包括提货通知单和登记货物残损情况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以及公路运输交接单等。核对凭证,就是将上述凭证加以整理后全面核对。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实物检验;如果发现有证件不齐或不符等情况,要与存货、供货单位及承运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联系解决。
3.检验货物
检验货物就是根据入库单和有关技术资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即复核货物数量是否与入库凭证相符,货物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1)数量检验。
数量检验是保证货物数量准确不可缺少的措施。要求货物入库时一次进行完毕。一般在质量验收之前,由仓库保管职能机构组织进行。按商品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分为三种形式,即计件、检斤、检尺求积等形式。计件法。计件是按件数供货或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货物,做数量验收时要清点件数。一般计件商品应全部清查件数(带有附件和成套的机电设备须清查主件、部件、零件和工具等)。固定包装的小件商品,如包装完好,打开包装对保管不利,所以通常情况下国内货物可采用抽验法,按一定比例开箱点件验收,可抽验内包装5%~15%。其他只检查外包装,不拆包检查;贵重商品应酌情提高检验比例或全部检验。进口商品则按合同或惯例办理;检斤法。检斤是对按重量供货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做数量验收时的称重。商品的重量一般有毛重、皮重、净重之分。毛重是指商品重量包括包装重量在内的实重;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毛重减去皮重。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重量多是指商品的净重。金属材料、某些化工产品多半是检斤验收。按理论换算重量供应的商品,先要通过检尺,例如金属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后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对于进口商品,原则上应全部检斤,但如果订货合同规定按理论换算重量交货,则按合同规定办理。所有检斤的商品,都应填写磅码单;检尺求积法。检尺求积是对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例如木材、竹材、沙石等,先检尺,后求体积所做的数量验收;凡是经过数量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磅码单。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商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商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2)质量检验。
仓库对到库货物进行的质量检验是根据仓储合同约定来施行的。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货物的特性和惯例确定。由于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不同货物具有不同的质量标准,仓库应认真研究各种检验方法,必要时要求客户、货主提供检验方法和标准,或者要求收货人共同参与检验。仓库常用的检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指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查商品外观质量的检查过程。主要检查货物的自然属性是否因物理反应及化学反应而造成负面的改变;是否受潮、沾污、腐蚀、霉烂等;检查商品包装的牢固程度;检查商品有无损伤,例如撞击、变形、破碎等。对外观检验有严重缺陷的商品,要单独存放,防止混杂,等待处理。凡经过外观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检验记录单”。外观检验的基本要求是:凡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验商品后,就可决定商品质量的,由仓储业务部门自行组织检验,检验后作好商品的检验记录;对于一些特殊商品,则由专门的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技术测定。验收完毕后,应尽快签返验收入库凭证,不能无故积压单据;测试仪器检验。利用各种专用测试仪器进行货物性质测定,如含水量、密度、黏度、成分、光谱等测试;运行检验。对货物进行运行操作,如电器、车辆等,检查操作功能是否正常。
4.检验的程度
检验程度是指根据对入库货物实施数量和质量检验的数量,分为全验和抽验。原则上应采用全验的方式,对于大批量、同包装、同规格,不容易损坏的货物,质量较高、可信赖的货物可以采用抽验的方式检验。但是在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较多时,应扩大抽查范围,甚至全验。
5.入库检验时间
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应在入库时进行检验;货物的内在质量,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内进行检验,或者按照仓储惯例在入库10天之内,国外到货30天之内进行检验。
6.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数量或质量的问题,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在问题处理过程中,将验收中发现问题、等待处理的货物,应该单独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现将几种常见的问题归纳如下。
(1)数量方面的问题:数量短缺在误差规定的范围内的,可按原数人账;数量短缺超过误差规定的范围的,应作好验收记录,填写磅码单,交主管部门会同货主向供货单位交涉;实际数多于原发料量的,可由主管部门向供货单位退回多发数或补发货款。
(2)质量方面的问题:凡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及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换货;货物规格不符或错发时,应将情况做成验收记录交给主管部门办理退货。
仓库对货物验收中的具体问题,可用书面形式通知货主或发货方,要求查明情况并进行处理。可采用物资溢余、短缺、破损查询单的形式,如表4-2 所示(3)货物验收凭证方面的问题。入库货物必须具备入仓通知单、订货合同副本、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以及承运单位的运单等资料。凡资料未到或资料不齐的,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该货物则作为待验货物堆放在待验区,等待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到齐后再验收。入库前的货物检验是一项技术要求高、组织严密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仓储业务能否顺利进行,必须做到及时、准确、严格、经济。
1.验收准备
验收准备是货物入库验收的第一道程序。仓库接到到货通知后,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批量提前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存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货物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
(2)资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待验货物的有关凭证和资料,例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3)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例如衡器、量具等,并校验准确。
(4)货位准备。针对到库货物的性质、特点和数量,确定货物的存放地点,计算和准备堆码苫垫材料。
(5)设备准备。大批量货物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此外,对于特殊货物的验收,例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还要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2.核对凭证
入库货物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1)货主提供的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这是仓库接收货物的凭证;
(2)供货单位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说明书、保修卡及合格证等;
(3)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单证,包括提货通知单和登记货物残损情况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以及公路运输交接单等。核对凭证,就是将上述凭证加以整理后全面核对。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实物检验;如果发现有证件不齐或不符等情况,要与存货、供货单位及承运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联系解决。
3.检验货物
检验货物就是根据入库单和有关技术资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即复核货物数量是否与入库凭证相符,货物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1)数量检验。
数量检验是保证货物数量准确不可缺少的措施。要求货物入库时一次进行完毕。一般在质量验收之前,由仓库保管职能机构组织进行。按商品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分为三种形式,即计件、检斤、检尺求积等形式。计件法。计件是按件数供货或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货物,做数量验收时要清点件数。一般计件商品应全部清查件数(带有附件和成套的机电设备须清查主件、部件、零件和工具等)。固定包装的小件商品,如包装完好,打开包装对保管不利,所以通常情况下国内货物可采用抽验法,按一定比例开箱点件验收,可抽验内包装5%~15%。其他只检查外包装,不拆包检查;贵重商品应酌情提高检验比例或全部检验。进口商品则按合同或惯例办理;检斤法。检斤是对按重量供货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做数量验收时的称重。商品的重量一般有毛重、皮重、净重之分。毛重是指商品重量包括包装重量在内的实重;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毛重减去皮重。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重量多是指商品的净重。金属材料、某些化工产品多半是检斤验收。按理论换算重量供应的商品,先要通过检尺,例如金属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后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对于进口商品,原则上应全部检斤,但如果订货合同规定按理论换算重量交货,则按合同规定办理。所有检斤的商品,都应填写磅码单;检尺求积法。检尺求积是对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例如木材、竹材、沙石等,先检尺,后求体积所做的数量验收;凡是经过数量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磅码单。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商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商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2)质量检验。
仓库对到库货物进行的质量检验是根据仓储合同约定来施行的。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货物的特性和惯例确定。由于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不同货物具有不同的质量标准,仓库应认真研究各种检验方法,必要时要求客户、货主提供检验方法和标准,或者要求收货人共同参与检验。仓库常用的检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指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查商品外观质量的检查过程。主要检查货物的自然属性是否因物理反应及化学反应而造成负面的改变;是否受潮、沾污、腐蚀、霉烂等;检查商品包装的牢固程度;检查商品有无损伤,例如撞击、变形、破碎等。对外观检验有严重缺陷的商品,要单独存放,防止混杂,等待处理。凡经过外观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检验记录单”。外观检验的基本要求是:凡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验商品后,就可决定商品质量的,由仓储业务部门自行组织检验,检验后作好商品的检验记录;对于一些特殊商品,则由专门的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技术测定。验收完毕后,应尽快签返验收入库凭证,不能无故积压单据;测试仪器检验。利用各种专用测试仪器进行货物性质测定,如含水量、密度、黏度、成分、光谱等测试;运行检验。对货物进行运行操作,如电器、车辆等,检查操作功能是否正常。
4.检验的程度
检验程度是指根据对入库货物实施数量和质量检验的数量,分为全验和抽验。原则上应采用全验的方式,对于大批量、同包装、同规格,不容易损坏的货物,质量较高、可信赖的货物可以采用抽验的方式检验。但是在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较多时,应扩大抽查范围,甚至全验。
5.入库检验时间
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应在入库时进行检验;货物的内在质量,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内进行检验,或者按照仓储惯例在入库10天之内,国外到货30天之内进行检验。
6.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数量或质量的问题,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在问题处理过程中,将验收中发现问题、等待处理的货物,应该单独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现将几种常见的问题归纳如下。
(1)数量方面的问题:数量短缺在误差规定的范围内的,可按原数人账;数量短缺超过误差规定的范围的,应作好验收记录,填写磅码单,交主管部门会同货主向供货单位交涉;实际数多于原发料量的,可由主管部门向供货单位退回多发数或补发货款。
(2)质量方面的问题:凡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及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换货;货物规格不符或错发时,应将情况做成验收记录交给主管部门办理退货。
仓库对货物验收中的具体问题,可用书面形式通知货主或发货方,要求查明情况并进行处理。可采用物资溢余、短缺、破损查询单的形式,如表4-2 所示(3)货物验收凭证方面的问题。入库货物必须具备入仓通知单、订货合同副本、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以及承运单位的运单等资料。凡资料未到或资料不齐的,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该货物则作为待验货物堆放在待验区,等待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到齐后再验收。入库前的货物检验是一项技术要求高、组织严密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仓储业务能否顺利进行,必须做到及时、准确、严格、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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