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为使投保人具有相关利益的货物在国内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投保人可通过本平台向保险人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 保险标的范围
在国内运输过程中,凡属于保险条款列明保险标的的范围内的货物属于本保险拟承保范围,投保人可自主选择条款,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
二、 适用条款及承保险别
国内货运险所适用的保险条款范围:
《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
承保险别:综合 险;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17版)》
承保险别:综合 险;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
承保险别:综合 险;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17版)》
承保险别: 综合 险;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17版)》
承保险别:综合 险
具体适用的保险条款及承保险别以投保人勾选后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为准。请详细阅读勾选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三、 承保方式
投保人需就具体货物运输向保险人办理投保,保险人审核同意承保并签发正式保险单后,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才成立;在保险单签发后,本须知内容自动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投保人必须在货物出运前将投保资料录入锦航保平台系统并提交核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货港、开航日期、转运港口、目的港、货物名称、保险金额等。保险人对上述信息进行风险审核,对于同意承保的,在锦航保平台系统中确认承保,自核保通过时保险合同成立。但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货物启运后向其投保的货物,针对投保前遭受的损失,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货物运输
投保人必须谨慎选择承运人和运输工具,运输的货物和承运的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或其主管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如果投保人、保险人双方已事先就承运人、运输工具、运输包装等约定具体标准,在未征得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投保人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保险人将不定期地对投保人的运输货物和承运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提供防灾防损方案,投保人应予以积极协作。
如投保人有固定的或相对固定的承运人,投保人投保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承运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运输工具资料以及与其签订的运输契约,以便保险人选择恰当的承保方案。
五、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具体投保的货物另行确定
六、 保险费率
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平台系统展示费率;
特殊货物按保险人审核业务情况后同意的费率条件。
七、 免赔额/率
按平台系统展示免赔条件。
特殊货物按保险人审核业务情况后同意的免赔条件。
八、 保险费结算
经双方协商,投保人按下列方式交付保险费:
每月结算一次保险费。保险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投保人提供当月的核保通过明细,并开具保费通知书,投保人在收到保险人保险费通知书五日内,应将保险费汇入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保险人在收到保险费后,应在五日内出具保险费发票。
九、 损失与索赔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出险地保险人的代理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电话为95518),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保护、整理措施,以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推荐或者自行委托公估人、检验人、律师等,参与处理出险事故以及采取任何其他预防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的行为、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视为保险人对保险赔偿责任的确认。
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做好现场查勘、残货清理等工作,并向保险人及时提供相关的单证。保险人在接到提供的全部单证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尽快定责、定损。保险人就赔偿金问题一经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应在10天内赔付。如果被保险人违反本条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协议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责任。
如投保人违反第九条安全运输的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协议或拒绝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投保人投保的货物需装载于适合安全运输的船舶或其它运输工具,对超过20年(不含20年)船龄的运输船舶,乙方若选择承保须另加收老船加费,费率另行协商,并在保单中列明。保险人不接受25年船龄以上的承运船舶。如投保人违反本条规定,保险人对此次运输发生事故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十、 特别约定
保险人对本保险及其所涉及的保险条款中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在内的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内容和条款,就其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向投保人作出了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投保人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
对特殊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裸装、废旧货、甲板货、易燃、易爆、易碎品、动植物、油品、农产品、精密仪器等特殊或大宗高风险货物,拖驳运输货物等平台列明展示的18类货物,以及通过非正常贸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承保条件、保险费率等双方另行特别商议。
若本保险项下承保的由集装箱载运的货物在目的港承运人交付时集装箱铅封和箱体外表完好,保险人对集装箱箱内货物的灭失、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投保人确认,被保险人未以航次租船合同、运输合同或任何其他方式对可能发生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放弃或部分放弃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等任何相关主体的法定赔偿责任;并且保证今后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可能发生的保险标的损失放弃或部分放弃任何相关主体的法定赔偿责任,导致损害保险人的法定代位求偿权,增加保险人风险。否则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拒赔、扣减或收回相应的赔偿款
十一、 争议处理
因本保险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保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保险条款规定的法律及惯例,保险条款没有规定的,则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投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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