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5:10:45 | 作者:admin
什么是双到付
“双到付”: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之O/F(Ocean Freight)与Shipper(“客户”)付给Forwarder之O/F均为到付 “一预一到”: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 为prepaid(pp)方式;而Shipper付给Forwarder,则为到付CC(collect).船公司一般不同意到付。
再制造物流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因此有必要优化控制再制造生产活动的各环节,以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产品质量。 再制造物流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回收。回收是指顾客将所持有的产品通过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返回收集中心,再由收集中心运送到再制造工厂。这里的收集中心可能是供应链上任何一个节点,如来自顾客的产品可能返回到上游的供应商、制造商,也可能是下游的配送商、零售商,还有可能是专门为再制造设立的收集点。回收通常包括收集、运输、仓储等活动。 二是初步拆解、分类和储存。对回收产品进行初步拆解和测试分析,并根据产品结构特点以及各零部件的性能确定可行的处理方案,主要评估回收产品的可再制造性。对回收产品的评估,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产品整机可再制造、产品整机不可再制造、产品核心部件可再制造。对产品核心部件可再制造的要进行拆卸,取出可再制造部件。然后将可再制造的回收产品、不可再制造的回收产品和回收产品中拆卸的部件分开储存。对回收产品的初步拆解分类与储存,可以避免将无再制造价值的产品输送到再制造企业,减少不必要的运输,从而降低运输成本。 三是包装与运输。回收的废旧产品一般较脏会污染环境,为了装卸搬运的方便,并防止产品污染环境,要对回收产品进行必要的捆扎、打包和包装。对回收产品的运输,要根据物品的形状、单件质量、容积、危险性、变质性等选择合理的运输手段。对于原始设备制造商再制造体系,由于再制造生产的时效性不是很强,因此可以利用新产品销售的回程车队运送回收产品,以节约运输成本。外 贸 知 识 四是再制造加工。再制造加工包括产品级和零部件级的再制造,最终形成质量等同或高于新品的再制造产品和零部件。其过程包括恢复尺寸及性能、技术改造、再加工、替换、再装配等步骤。由于回收物流的到达时间、质量和数量的不确定性,产品拆卸程度与拆卸时间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再制造生产计划的难度,可以借助逆向物流信息网络,提供产品特征(如产品结构、制造厂家、使用历史等)的数据资料,编制再制造生产的作业计划,优化再制造业务流程。 五是再制造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再制造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指将再制造产品送到有此需求的用户手中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一般包括销售、运输、仓储等步骤。影响再制造产品销售的主要因素是顾客对再制造产品的接纳程度,因此在销售时必须强调再制造产品的高质量,并在价格上予以优惠。
international forwarder 国际货运代理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 国际货物销售 inventory 库存 来源: inward permit 进口许可证 issuing bank 开证行 knowledge is power and content is king 知识就是力量,内容至上 land bridge 陆桥运输 layout 格式布局 LCL(less than carload lot) shipments 零担货物运输 leakage risks 渗漏险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letter of indemnity 保函 letterhead 信头 liability insurance 责任保险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责任范围限制 liner freight rate 班轮运费率 liner operator 班轮营运人 litigation 诉讼 load line 载重线 logistics 物流 long form bill of lading 全式提单 long haul 长途运输 mainfest 货物舱单 maintenance 维护保养 maintenance of the vessel 船舶维修 marine cargo insurance 海上货物保险 master and house air waybills 主运单和分运单 mate‘s receipts 大副收据 member lines 会员公司 methods payment 付款方式 mini-bridge 小陆桥运输 minimum charges 最低运价 modified block style 改良齐头式 mortgage 抵押 multi-modal transport 多式联运 natural calamities 自然灾害 nautical operation 航行操作 negotiable document 可转让单据 negotiating bank 押汇银行 neutral AWB 中性航空运输单 non-conference lines 非班轮公会航线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非政府性组织 non-negtiable document 不可流通的单证 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s (NVOCC)无营运船公共承运人 notify party 通知方 NYPE form 土产格式 obligation 责任,义务 ocean freight rate 海运运费 ocean through B/L 海上联运提单 official title 官衔,头衔 on board 在船上 on-board bill of lading 已装船提单 online transaction 在线交易 operating expenses 经营费用 order bill of lading 指示提单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正本提单 outsourcing 外包 outward export permit 出口许可证 packaging list 包装单 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装运 passive voice 被动语态 patter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方式 payment of freight 支付运费 payment of hire 支付租金 PICC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policy of insurance 保险单 port authorities 港务局;港口主管机关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从承运次日起算,至到站卸车完时止专用线卸车的以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交接地点时止)货物运到期限起码为3日。(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2)货物运输期间:按运价里程每250KM或未满250公里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KN或未满500KM为1日。(3)途中需要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运价里程超过250KM的零担货物和一吨。五吨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000xM的加3日;笨零和危零另加2日;整车分卸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准米轨直通货物另加1日)。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厘米。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 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1、 "物流"的由来 "Distribution"一词最早出现出美国。1921 年阿奇.萧在《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一书中提出"物流是与创造需要不同的一个问题",并提到"物资经过时间或空间的转移,会产生附加价值"。这里,时间和空间的转移指的是销售过程的物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1918年,英国犹尼里佛的利费哈姆勋爵成立了 "即时送货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宗旨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商品及时送到批发商、零售商以及用户的手中,这一举动被一些物流学者誉为有关"物流活动的早期文献记载"。 1965年,日本在政府文件中正式采用"物的流通"这个术语,简称为"物流"。包括:包装、装卸、保管、库存管理、流通加工、运输、配送等诸种活动。" 我国开始使用"物流"一词始于1979年6月,我国物资工作者代表团赴日本参加第三届国际物流会议,回国后在考察报告中第一次引用和使用"物流"这一述语。 2、Logistics一词的出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对战时供应中后勤管理的方法后被引入到商业部门,被人称之为商业后勤(business Logistics)。定义为"包括原材料的流通、产品分配、运输、购买与库存控制、储存、用户服务等业务活动",其领域统括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 1986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将Physical Distribution改为Logistics,其理由是因为Physical Distribution的领域较狭窄,Logistics的概念则较宽广、连贯、整体。改名后的美国物流协会(C.L.M)对Logistics 所做的定义是:"以适合于顾客的要求为目的,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与其关联的信息,从产业地点到消费地点之间的流通与保管,为求有效率且最大的’对费用的相对效果’而进行计划、执行、控制"。 3.物流的划分 宏观物流:是指社会再生产总体的物流活动,从社会再生产总体角度认识和研究的物流活动。这种物流活动的参予者是构成社会总体的大产业、大集团,宏观物流也就是研究社会再生产总体物流,研究产业或集团的物流活动和物流行为。 微观物流:是消费者、生产者企业所从事的实际的、具体的物流活动属于微观物流。在整个物流活动之中的一个局部、一个环节的具体物流活动也属于微观物流。在一个小地域空间发生的具体的物流活动也属于微观物流。 4.物流系统的五大目标 服务目标:物流系统是"桥梁、纽带"作用的流通系统的一部分,它具体地联结着生产与再生产、生产与消费,因此要求有很强的服务性。物流系统采取送货、配送等形式,就是其服务性的体现。在技术方面,近年来出现的"准时供货方式"、"柔性供货方式"等,也是其服务性的表现。 快速、及时目标:及时性不但是服务性的延伸,也是流通对物流提出的要求。快速、及时既是一个传统目标,更是一个现代目标。其原因是随社会大生产发展,这一要求更加强烈了。在物流领域采取的诸如直达物流、联合一贯运输、高速公路、时间表系统等管理和技术,就是这一目标的体现。 节约目标:节约是经济领域的重要规律,在物流领域中除流通时间的节约外,由于流通过程消耗大而又基本上不增加或提高商品使用价值,所以领先节约来降低投入,是提高相对产出的重要手段。 规模化目标:以物流规模做为物流系统的目标,是以此来追求"规模效益" 。生产领域的规模生产是早已为社会所承认的。由于物流系统比生产系统的稳定性差,因而难于形成标准的规模化格式。在物流领域以分散或集中等不同方式建立物流系统,研究物流集约化的程度,就是规模优化这一目标的体现。 库存调节目标:是服务性的延伸,也是宏观调控的要求,当然,也涉及到物流系统本身的效益。在物流领域中正确确定库存方式、库存数量、库存结构、库存分布就是这一目标的体现。 物流系统的功能要素:指的是物流系统所具有的基本能力,这些基本能力有效地组合、联结在一起,便成了物流的总功能,便能合理、有效地实现物流系统的总目的。物流系统的功能要素一般认为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等。 物流系统的支撑要素:以系统的建立需要有许多支撑手段,尤其是处于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中,要确定物流系统的地位,要协调与其它系统关系,这些要素必不可少。主要包括:体制、制度;法律、规章;行政、命令和标准化系统。 物流系统的物资基础要素:物流系统的建立和运行,需要有大量技术装备手段,这些手段的有机联系对物流系统的运行有决定意义。这些要素对实现物流和某一方面的功能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主要有:①物流设施;②物流装备;③物流工具;④信息技术及网络;⑤组织及管理。 5.物流合理化 物流合理化是物流管理追求的总目标。它是对物流设备配置和物流活动组织进行调整改进,实现物流系统整体优化的过程。 所谓物流合理化,就是使物流设备配置和一切物流活动趋于合理。合理即合科整理,具体表现为以尽可能的物流成本,获得尽可能高的服务水平。
一、接受货主询价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nb color=#e7f5ff》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1、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三、订舱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四、做箱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五、报关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六、提单确认和修改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⑤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⑥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七、签单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八、航次费用结算1、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1、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不合理运输是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达到的运输水平而末达到,从而造成了运力浪费、运输时间增加、运费超支等问题的运输形式。目前我国存在主要不合理运输形式有:1.返程或起程空驶;空车无货载行驶,可以说是不合理运输的最严重形式。在实际运输组织中,有时候必须调运空车,从管理上不能将其看成不合理运输。但是,因调运不当。货源计划不周,不采用运输社会化而形成的空驶,是不合理运输的表现。造成空驶的不合理运输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能利用社会化的运输体系而不利用,却依靠自备车送货提货,这往往出现单程重车,单程空驶的不合理运输。(2)由于工作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货源不实,车辆空去空回,形成双程空驶。(3)由于车辆过分专用,无法搭运回程货,只能单程实车,单程回空周转。2.对流运输。亦称“相向运输”、“交错运输”,指同一种货物,或彼此间可以互相代用而又不影响管理、技术及效益的货物,在同一线路上或平行线路上作相对方向的运送,而与对方运程的全部或一部分发生重迭交错的运输称对流运输。已经制定了合理流向图的产品,一般必须按合理流向的方向运输,如果与合理流向图指定的方向相反,也属对流运输。在判断对流运输时需注意的是,有的对流运输是不很明显的隐敝对流,例如不同时间的相向运输,从发生运输的那个时间看,并无出现对流,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所以要注意隐蔽的对流运输。3.迂回运输。是舍近取远的一种运输。可以选取短距离进行运输而不办,却选择路程较长路线进行运输的一种不合理形式。迂回运输有一定复杂性,不能简单处之,只有当计划不周、地理不熟、组织不当而发生的迂回,才属于不合理运输,如果最短距离有交通阻塞、道路情况不好或有对噪音、排气等特殊限制而不能使用时发生的迂回。不能称不合理运输。4.重复运输。本来可以直接将货物运到目的地,但是在未达目的地之处,或目的地之外的其它场所将货卸下,再重复装运送达目的地,这是重复运输的一种形式。另一种形式是,同品种货物在同一地点一面运进,同时又向外运出。重复运输的最大毛病是增加了非必要的中间环节,这就延缓了流通速度,增加了费用,增大了货损。5.倒流运输。是指货物从销地或中转地向产地或起运地回流的一种运输现象。其不合理程度要甚于对流运输,其原因在于,往返两程的运输都是不必要的,形成了双程的浪费。倒流运输也可以看成是隐蔽对流的一种特殊形式。6.过远运输。是指调运物资舍近求远,近处有资源不调而从远处调,这就造成可采取近程运输而未采取,拉长了货物运距的浪费现象。过远运输占用运力时间长、运输工具周转慢、物资,占压资金时间长,远距离自然条件相差大。又易出现货损,增加了费用支出。7.运力选择不当。未选择各种运输工具优势而不正确地利用运输工具造成的不合理现象,常见有以下若干形式:(1)弃水走陆。在同时可以利用水运及陆运时,不利用成本较低的水运或水陆联运,而选择成本较高的铁路运输或汽车运输,使水运优势不能发挥。(2)铁路、大型船舶的过近运输。不是铁路及大型船舶的经济运行里程却利用这些运力进行运输的不合理做法。主要不合理之处在于火车及大型船舶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准备、装卸时间长,且机动灵活性不足,在过近距离中利用,发挥不了运速快的优势。相反,由于装卸时间长,反而会延长运输时间。另外,和小型运输设备比较,火车及大型船舶装卸难度大、费用也较高。(3)运输工具承载能力选择不当。不根据承运货物数量及重量选择,而盲目决定运输工具,造成过分超载、损坏车辆及货物不满载、浪费运力的现象。尤其是“大马拉小车”现象发生较多。由于装货量小,单位货物运输成本必然增加。8.托运方式选择不当。对于货主而言,在可以选择最好托运方式而未选择,造成运力浪费及费用支出加大的一种不合理运输。例如,应选择整车未选择,反而采取零担托运,应当直达而选择了中转运输,应当中转运输而选择了直达运输等都属于这一类型的不合理运输。上述的各种不合理运输形式都是在特定条件下表现出来,在进行判断时必须注意其不合理的前提条件,否则就容易出现判断的失误。例如,如果同一种产品,商标不同,价格不同,所发生的对流,不能绝对看成不合理,因为其中存在着市场机制引导的竞争,优胜劣汰,如果强调因为表面的对流而不允许运输,就会起到保护落后、阻碍竞争甚至助长地区封锁的作用。类似的例子,在各种不合理运输形式中都可以举出一些。再者,以上对不合理运输的描述,主要就形式本身而言,是主要从微观观察得出的结论。在实践中,必须将其放在物流系统中做综合判断,在不做系统分析和综合判断时,很可能出现“效益背反”现象。单从一种情况来看,避免了不合理,做到了合理,但它的合理却使其它部分出现不合理。只有从系统角度,综合进行判断才能有效避免“效益背反”现象,从而优化全系统。
风险永远是无处不在的,在现代的物流运输过程中同样也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风险,这其中包括与托运人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与社会公众之间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一)与托运人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1、货物灭损带来的赔偿风险。对物流安全性的挑战包括货物的灭失和损害,可能发生的环节主要有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配送环节。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客观因素,也可能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主要有不可抗力、火灾、运输工具出险等,主观因素主要有野蛮装卸、偷盗等。2、延时配送带来的责任风险。对物流及时性的挑战在JIT原则的要求下,物流企业延时配送往往导致客户索赔。从实践中看,客户索赔的依据大多是物流服务协议。也就是说,此时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的是违约赔偿责任。3、错发错运带来的责任风险。有些时候物流企业因种种原因导致分拨路径发生错误,致使货物错发错运,由此给客户带来损失。一般而言,错发错运往往是由于手工制单字迹模糊、信息系统程序出错、操作人员马虎等原因造成的。由此给客户带来的损失属于法律上的侵权责任。但同时,物流服务协议中往往还约定有“准确配送条款”,因此客户也可以依据该条款的约定提出索赔。此时便存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享有提起侵权责任之诉或违约责任之诉的选择权。(二)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1、传递性风险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否通过分包协议把全部风险有效传递给分包商的风险。例如,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协议规定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500元,但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分包商签订的协议却规定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100元,差额部分则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买单。在这里,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分包环节造成的货损并没有过错,但依据合同不得不承担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于目前铁路、民航、邮政普遍服务等公用企业对赔偿责任限额普遍规定较低,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由公用企业部门分包时将面临着不能有效传递的风险。2、诈骗风险资质差的分包商,尤其是一些缺乏诚实信用的个体户运输业者配载货物后,有时会发生因诈骗而致货物失踪的风险。(三)与社会公众之间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1、环境污染风险第三方物流活动中的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机动车排放尾气、噪声等。根据环境保护法,污染者需要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交通肇事风险运输司机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其所属的物流企业承担。3、危险品泄漏风险危险品物流有泄漏的风险,随时会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这一点值得从事危险品物流的企业警惕。
Transport Document Covering at Least Two Different Modes of Transport至少包括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a. A transport document covering at least two different modes of transport (multimodal or 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 however named, must appear to:a. 至少包括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即多式运输单据或联合运输单据),不论其称谓如何,必须在表明上看来:i. indicate the name of the carrier and be signed by:i. 显示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the carrier or a named agent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orn 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或the master or a named agent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master.n 船长或船长的具名代理或代表。Any signature by the carrier, master or agent must be identified as that of the carrier, master or agent.承运人、船长或代理的任何签字必须分别表明承运人、船长或代理的身份。Any signature by an agent must indicate whether the agent has 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or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master.代理的签字必须显示其是否作为承运人或船长的代理或代表签署提单。ii. indicate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dispatched, taken in charge or shipped on board at the place stated in the credit, by:ii. 通过下述方式表明货物已在信用证规定的地点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pre-printed wording, or预先印就的措词,或a stamp or notation indicating the date on which the goods have been dispatched, taken in charge or shipped on board.注明货物已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日期的图章或批注。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transport document will be deemed to be the date of dispatch, taking in charge or shipped on board, and the date of shipment. However, if the transport document indicates, by stamp or notation, a date of dispatch, taking in charge or shipped on board, this date will be deemed to be the date of shipment.运输单据的出具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以及装运日期。然而,如果运输单据以盖章或批注方式标明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日期,则此日期将被视为装运日期。iii. indicate the place of dispatch, taking in charge or shipment and the place of final destination stated in the credit, even if:iii. 显示信用证中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以及最终目的地的地点,即使:a. the transport document states, in addition, a different place of dispatch, taking in charge or shipment or place of final destination, ora. 运输单据另外显示了不同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或最终目的地的地点,或b. the transport document contains the indication “intended” or similar qualification in relation to the vessel, port of loading or port of discharge.b. 运输单据包含“预期”或类似限定有关船只、装货港或卸货港的指示。iv. be the sole original transport document or, if issued in more than one original, be the full set as indicated on the transport document.iv. 系仅有的一份正本运输单据,或者,如果出具了多份正本运输单据,应是运输单据中显示的全套正本份数。v. contain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arriage or make reference to another source containing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arriage (short form or blank back transport document)。 Contents of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arriage will not be examined.v. 包含承运条件须参阅包含承运条件条款及条件的某一出处(简式或背面空白的运输单据)者,银行对此类承运条件的条款及条件内容不予审核。vi. contain no indication that it is subject to a charter party.vi. 未注明运输单据受租船合约约束。b.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transhipment means unloading from one means of conveyance and reloading to another means of conveyance (whether or not in different modes of transport) during the carriage from the place of dispatch, taking in charge or shipment to the place of final destination stated in the credit.b. 就本条款而言,转运意指货物在信用证中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个运输工具卸下并重新装载到另一个运输工具上(无论是否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c. i. A transport document may indicate that the goods will or may be transhipped provided that the entire carriage is covered by one and the same transport document.c. i. 只要同一运输单据包括运输全程,则运输单据可以注明货物将被转运或可被转运。ii. A transport document indicating that transhipment will or may take place is acceptable, even if the credit prohibits transhipment.ii. 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也将接受注明转运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运输单据。
广义商品流通具有二重性内容。一方面是包括商流,即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不断转卖的价值形态转化过程,即由若干次买卖所组成的序列而言,这是商品所有权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转移的过程;另一方面是指物流,即由商流所带动的商品实体从生产者手中向消费者手中的转移过程即流通领域的物质运动,也就是流通领域的物流。投入物流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因为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延续的劳动。虽然商品以转卖带动着商品体的转移,但商品体的物质运动有其独立运动过程。商品二因素的对立统一是商流与物流分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商流是指价值运动,物流是指使用价值的物质运动。反过来正像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一样,物流又是商流运动的物质内容。它对商流也有能动的反作用。研究商品价值运动,就要从节省社会劳动、减少流通费用开支、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出发,以顺利达到加速商品价值形态更替的目的;研究使用价值过程,则要从缩短商品运输路线、减少商品在流通领域的停留时间出发,降低储运成本,使商品实体顺利移位。因此二者并非也没有必要永远同时发生。商流中的劳动和物流中的劳动性质不同,从广义商品流通的角度比从单纯的所有权转手(狭义商流)的角度来研究流通过程更为重要。如何减少物流中的劳动量,正是讨论商流与物流分离的目的所在。物流与商流的分离是商品流通发展的产物,随着产销矛盾的发展,商流与物流必然会在时间上、空间上、规模上发生各种分离。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商品流通的深化,两者分离程度更高了。随着商业规模的扩大和经营结构的复杂化,像以前那样孤立地研究储、运、装、卸等物流的各部分和分别加以组织、管理就不够了,必须整体地和系统地研究物流,以便做出规划、对策、采取措施,建立基础设施,否则各方面不能配套,物侃搞不好,商品流通过程就难以顺畅。只重商流,不抓物’流是不行的……商业的发展既包括经营规模扩大,也包括经营的专业化、社会化,结构的复杂化和多层次化。专业化协作的结果使得商业内部各行业之间,各企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这些联系都要通过物流来实现。另外,地区分布,横向联系的发展也要求物流的适应和完善。在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经济成分、单一流通形式、单一流通渠道、多环节的流通体制下,物流问题不突出,因为各种经济运行主要靠强制性指标和行政办法来组织。现在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形式,多条流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已经确立,要有指导性计划为主的宏观控制,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搞活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就更加突出。从整体出发,单纯地、系统地来研究物流问题就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大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我国的商品流通将全面加入国际贸易大循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及进出口贸易将大量增加,研究国内及国际的物流也应提到日程上来。由此可见,研究商流与物流的分离,并注重对物流进行独立研究,是市场经济发屈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物流是基于交换客伟即产品实体在空间位移中形成的经济活动,过程的结果是按一定时间要求完成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物质补偿的实物替换。解决大生产引起的空间上、时间上的矛盾。与之相对应的是社会生产中的专业化分工。这也就决定了物流中包含大量的技术问题或技术经济学问题。商流是基于交换主体在经济利益上原因所形成的经济运动过程,过程纳结果,是按一定方式在等价交换基础上完成交换客体在所有权上的转移。因此,商流中涉及到大量社会经济问题和物质利益问题。。商流与物流的互相分离,一般地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商流在前,物流在后;物流是在商流之后完成的。商品的预购就是如此,实行商品预购,首先是买卖双方的一系列交易活动,如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交付订金或预付货款等。这时商品可能还没有生产出来,当然也不会有物流,经过一定的时间,等商品生产出来以后,才从产地运送到销地的购买者手里,从而这时也有商品的包装、装卸、运输、保管等物流活动。(二)物流在前,商流在后。商品的赊销就属于这种情况。在商品赊销的条件下,买者不是先付贷款,而是先取得商品。商品实体首先发生包装、装卸、运输、储运等物流活动。过一个时期,才实行付款和结算,商流是在物流之后完成的。(三)商流迂回,物流直达。例如在商流中,产品的所有权多次易手,但产品实体可能从最初的售卖者直接送达最终的购买者。在这种场合,商流是曲线迂回地进行,但物流则不需要迂回进行,而是直达供货。(四)只有商流,没有物流。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建筑物、房产的买卖。一所大楼,可以经过许多卖主与买主的交易,反复地发生由商品变为货币和由货币变为商品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所在权出现多次的转移,但这所大楼依旧巍然不动,根本没有物的流通。第二种情况是商品的投机活动。在投机活动中,由商品变为货币和由货币变为商品可以进行过多次,由一个投机者手里转移到另一个投机者手里,商流不断地进行,但商品却可以沉睡在仓库里。这就是只有商流而没有物流。除此以外,也还有只有物流而没有商流的现象。我国农村农民家庭副业中的自给产品,就是这种情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虽不曾使用商流与物流的概念,但对只有商流没有物流或只有物流没有商流的情况都作过分析。
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很广:它可以简单到只是帮助客户安排一批货物的运输,也可以复杂到设计、实施和运作一个公司的整个分销和物流系统。第三方物流公司和典型的运输或其他供应链服务公司的关键区别在于:第三方物流的最大的附加值是基于信息和知识,而不是靠提供最低价格的一般性的无差异的服务。然而,在实际的运作中,第三方物流公司缺乏对整个供应链进行运作的战略性专长和真正整合供应链流程的相关技术。第四方物流正日益成为一种帮助企业实现持续运作成本降低和区别于传统的外包业务的真正的资产转移。从定义上讲,“第四方物流供应商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它对公司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整合和管理,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的特点首先,第四方物流提供一整套完善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集成了管理咨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使客户价值最大化的统一的技术方案的设计、实施和运作,只有通过咨询公司、技术公司和物流公司的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再造:供应链过程协作和供应链过程的再设计。第四方物流最高层次的方案就是再造。供应链过程中真正的显著改善要么是通过各个环节计划和运作的协调一致来实现,要么是通过各个参与方的通力协作来实现的。再造过程就是基于传统的供应链管理咨询技巧,使得公司的业务策略和供应链策略协调一致;同时,技术在这一过程中又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整合和优化了供应链内部和与之交叉的供应链的运作。变革:通过新技术实现各个供应链职能的加强。变革的努力集中在改善某一具体的供应链职能,包括销售和运作计划、分销管理、采购策略和客户支持。在这一层次上,供应链管理技术对方案的成败变得至关重要。领先和高明的技术,加上战略思维、流程再造和卓越的组织变革管理,共同组成最佳方案,对供应链活动和流程进行整合和改善。实施:流程一体化,系统集成和运作交接。一个第四方物流服务商帮助客户实施新的业务方案,包括业务流程优化,客户公司和服务供应商之间的系统集成,以及将业务运作转交给4PL的项目运作小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对组织变革多加小心,因为“人”的因素往往是把业务转给4PL管理的成败的关键。最大的目标,是避免把一个设计得非常好的策略和流程实施得非常无效,因而局限了方案的有效性,影响了项目的预期成果。执行:承担多个供应链职能和流程的运作。4PL开始承接多个供应链职能和流程的运作责任。其工作范围远远超越了传统的第三方物流的运输管理和仓库管理的运作,包括:制造,采购,库存管理,供应链信息技术,需求预测,网络管理,客户服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尽管一家公司可以把所有的供应链活动外包给4PL,通常的4PL只是从事供应链功能和流程的一些关键部分。其次,第四方物流通过其对整个供应链产生影响的能力来增加价值。4PL充分利用了一批服务提供商的能力,包括3PL 信息技术供应商,合同物流供应商,呼叫中心,电信增殖服务商等等,再加上客户的能力和4PL自身的能力。总之,4PL 通过提供一个全方位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来满足今天的公司所面临的广泛而又复杂的需求。这个方案关注供应链管理的各个方面,既提供持续更新和优化的技术方案,同时又能满足客户的独特需求。第四方物流公司的运作方式1.超能力组合(1+1>2)。4PL和3PL共同开发市场,第四方向第三方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技术,供应链策略技巧,进入市场能力和项目管理专长。 4PL往往会在3PL公司内工作,双方要么签有商业合同,要么结成战略联盟。2.方案集成商。4PL为客户提供运作和管理整个供应链的解决方案。 4PL对本身和3PL的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综合管理,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集成的供应链方案。 4PL可以集成多个服务供应商的能力和客户的能力。3.行业创新者4PL为多个行业开发和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并以供应链整合和同步为重点。行业解决方案会给整个行业带来最大的利益。第四方物流会通过卓越的运作策略、技术和供应链运作实施来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中国发展第四方物流的局限性尽管第三方物流(尤其是货代)已经存在了几十年,这个行业只是在最近才由于公司对供应链管理的态度变化而得以显著增长。然而,尽管缺乏这方面的准确统计数字,第三方物流在整个物流市场上的占有率仍然很低,就是在美国,第三方物流行业也只占整个物流市场的7%。在中国,我们还处在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初始期。国际上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中国尚未被允许经营真正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国有的以物流为主体的公司也尚未完成经营机制的转换,民营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虽在崛起却还没有羽毛丰满,同时制造企业把物流外包给第三方也尚未形成气候。在中国,尽管政府和媒体一直在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传统的运输仓储企业也纷纷翻牌,第三方物流占整个供应链市场的分额仍然很低(大大低于7%的水平)。在中国,第四方物流的发展需要一些早期的领先者的探索和试点行动,需要市场上的信誉和信息系统的高度透明才能够实现。然而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独特的机遇,中国极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大型的第四方物流公司。比如,中国目前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尚处在婴儿期,第三方物流公司和储运公司小而分散,全国范围内复杂的物流设施和各地迥异的交通状况以及差异化极强的地区性物流标准和立法,都为出现几个大的第四方物流来有效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提供了条件。然而,中国目前供应链管理技术尚未发育成熟,供应链/物流管理专长稀缺,企业组织变革管理的能力较差,同时整个物流的基础设施落后,通常客户规模较小,还承担不起第四方物流的服务。因此,第四方物流的发展必须在第三方物流行业高度发达和企业供应链业务外包极为流行的基础之上才能够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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