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4:59:22 | 作者:admin
“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的担忧
“营改增”改革试点,是国家实施结构型减税政策的重要步骤。随着12月1日湖北省“营改增”试点的临近,连日来笔者通过对部分交通运输企走访调查发现,“营改增”试点并没有赢得纳税人的满堂喝彩,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对于“营改增”政策忧心忡忡。
和其他营改增试点区域一样,湖北省交通运输业从2012年12月1日起按照11%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和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相比,税率足足提高了8个百分点。某物流公司表示,现在物流行业盈利水平本来就不高,“营改增”后税率大幅提高,税收负担明显加重,对于物流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用增值税11%的税率与营业税3%的税率直接进行比较,这是没有可比性的对比。因为增值税采用的是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企业支出项目抵扣进项税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负担。因而计算增值税实际税负,必须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支出抵扣情况。
那么,交通运输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又是怎样呢?该物流公司反映,目前运输交通业的主要费用支出包括燃油支出、过路费用支出、人员工资支出、日常修理等几个项目。以该公司经常发生运输业务的一条线路为例,单趟平均运费收入为6000元,一辆车需要配备2名司机,司机基本支出为100元/天。燃油支出为2500元左右,高速公路过路费支出大致与燃油支出相当。改征增值税后,上述各项支出唯有燃油能够取得抵扣凭证,允许以17%的税率进行抵扣,据上述各项因素计算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接近4%,高于营业税3%的税率。“我们公司2011年运费收入1000万元,照此计算我们每年就要增加税收负担10万元,以后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该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更让交通运输企业感觉头疼的是,包括加油在内的各种支出很难索取正规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是难上加难。某运输公司现有营运车辆24台,由于车辆长期在外行驶,因而95%都是在外地加油站加油,很多加油站都无法开具发票,白条占了很大部分,“车辆在外加油不比其他事情,这家不开发票我找下一家,没有油车辆无法行驶,所以即便明明知道一些加油站开不出发票也得加油。”这家运输公司负责人有苦难言。
不仅加油索票难,车辆维修面临着几乎同样的问题。从目前来看,车辆维修费用中工时费用远远高于材料费用,考虑到税收负担问题,从事车辆维修的单位和个人不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因而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维修费用,情况稍好点的还可以取得普遍发票,大部分情况也是白条。同时,支付的过路费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也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由此可见,进项抵扣范围小、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难,是“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
当然,“营改增”带给交通运输企业也有利好的一面。若交通运输企业购置车辆,其购进行为可以计算进项税并予以抵扣,而且购进车辆金额较大,可抵扣的进项税越大。但是,从走该调研的几家交通运输企业目前来看,在近5年期间都没有购进车辆的打算。按照当前的经营状况,税收负担加重将是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后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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