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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9 14:58:08 | 作者:admin
报关员考试-报关员考试教材-报关员考试试题内容-报关员考试报名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出口报关流程图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出口报关解析   一. 通关的基本程序: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申报: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 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   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用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二)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用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也就是说,应先报关,后装货。须在报关24小时之后,才能将货物装入运输工具。   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保证货物及时运输出口。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 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 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 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3]   一、自理 自理报关企业进行网上录入、申报、查询、打印报关单,以及网上查询海关回执等操作。 业务流程: 1、自理报关单位录入业务流程: (1)自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录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录入”界面,可先下载本企业征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区备案清单后,脱机录入报关单数据(数据暂存在本地数据库); (2)录入并提交后将录入的报关单数据信息上载到数据中心,进入自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 2、自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 自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审核申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的“报关单审核申报”界面,对报关单的逻辑性、填报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报关单可以向海关进行申报。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要将报关单下载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报关单需重新上载到数据中心,并且需要重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自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3、自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1)自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申报确认”权操作员卡的企业管理人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申报确认”界面,对报关单进行确认申报操作,经“申报确认”后的报关单通过公共数据中心传海关内部网。如果申报确认时认为报关单的填制不符合逻辑,需要将报关单数据下载到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完毕之后需要将数据重新上载到数据中心,并且重新进行审核和申报确认。 (2)自理报关单位打印出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并携带其他单证去海关办理其他通关手续。 二、委托报关 受理委托报关的单位有: 1、专门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即专业报关企业; 2、对外贸易仓储、国际运输工具、国际运输工具服务及代理等业务,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即代理报关企业。 受理委托报关的单位代理办理的报关手续,包括:报关单录入时的备案数据下载协议、报关单审核委托书、报关单申报委托书或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确认委托书。并向海关出具委托单位的报关委托书。 报关单录入\\申报子系统提供进出口单位通过网上填写申报委托书或者备案数据下载协议,委托有权代理报关业务的单位代其办理某项报关业务,如:报关单录入、报关单审核、报关单申报或报关单审核和申报。有权进行代理报关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接受并确认委托单位的报关委托申请,并在备案数据下载协议和报关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单位网上办理相应的报关业务。 委托报关网上业务流程(在进行此项操作前必须先按照网上报关委托业务的流程建立委托关系): 1、代理报关单录入业务流程: (1)代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录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录入”界面,在备案数据下载协议的授权范围内下载本委托单位的征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区备案清单后,脱机录入报关单数据(数据暂存在本地数据库); (2)录入并提交后将录入的报关单数据信息上载到数据中心; 2、代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 代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审核申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的“报关单审核申报”界面,对报关单的逻辑性、填报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报关单可以向海关进行申报。则需要将报关单下载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报关单需重新上载到数据中心,并且需要重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自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3、代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1)代理报关单位持具“报关单申报确认”权操作员卡的企业管理人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申报确认”界面,对报关单进行确认申报操作,经“申报确认”后的报关单通过公共数据中心传海关内部网。如果申报确认时认为报关单的填制不符合逻辑,需要将报关单数据下载到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完毕之后需要将数据重新上载到数据中心,并且重新进行审核和申报确认。 (2)代理报关单位打印出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并携带其他单证去海关办理其他通关手续。 三、转关运输提前录入、申报业务 报关单录入、申报子系统提供自理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网上办理所需的转关运输提前录入、申报业务,但代理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应用该系统进行转关运输报关单、转关运输申报单的提前录入、申报时,必须事先通过本系统与委托方签定委托报关协议。 网上转关运输录入、申报业务流程: 1、自理报关企业转关运输录入、申报网上业务流程:与网上自理报关业务流程类同; 2、代理报关企业转关运输录入、申报网上业务流程:与委托报关业务网上流程类同。 四、报关单清单录入申报业务 报关单清单录入\\申报子系统提供给IT企业或其他需要报关单清单业务的企业,其主要功能包括:报关单清单录入、申报;报关单清单的综合查询;海关回执的查询等。 网上报关单清单业务流程: 1、报关单清单单位的录入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清单”页面,下载备案数据后,脱机录入报关单清单,录入完毕,将所录的报关单清单数据信息上载到数据中心; 2、报关单清单单位的操作员持有操作员卡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清单”页面,查询所上载报关单清单的回执信息。如该报关单清单回执状态为已通过,则下载已通过的报关单清单,以进行报关单的操作。[ 报关行(customs broker),是指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五)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六)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七)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八)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九)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六)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八)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九)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进口商第一次挑选报关行或者是重新考虑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关系时通常会问:除了费用以外,还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一般来说,有三个方面需要考虑。   一、报关行是否拥有为你所从事的行业清关的知识及经验,他能收集到什么样的资源为你的服务?   二、报关行在其内部业务、员工表现和客户联络方面的表现如何?   三、报关行与海关的关系是否牢固?特别是他是否符合海关对报关行业务提出的所有要求?   (一)、知识及经验   报关行是否直接经办过你所从事行业的货物分类工作?如果你的产品需要特别的文件(如禁止进口服饰再转运的文件),报关行是否能顺利的满足这些需求?报关行是否接受过足够的训练满足复杂评估及记录的要求?报关行与仓储、运输以及其他与物流服务相关的公司的业务关系如何?报关行处理多个港口业务的能力如何?负责客户工作的员工的工作素质如何?从业时间有多长?报关行能否提供情况类似的进口商的成功范例?   (二)、内部业务及客户联络情况   报关行有无处理报关业务的政策与实务手册?报关行如何处理报关记录要求?报关行是否给每位客户配备了一名以上的报关员?如果在清关过程中进口商缺少关键性的进关文件,报关行会按什么样的政策行事?报关员在作决定时是否询问更多的信息,还是只根据现有文件就作出决定?   (三)、海关要求   在培训员工时有哪些内容是与海关事务相关的?谁提供培训,时间表是怎样的?报关行是否接受过海关的审计?如果接受过,结果如何?报关行是否接受过处罚,如果接受过违反的是什么类型的规定?报关行与地方海关官员的关系如何?报关行在执行海关规定、与海关进行合作、正确从事进关申报以及及时缴税方面作的如何?最后,提醒那些初次寻找报关行的公司,大多数大型港口和城市的报关行都属于某个报关委员会。这些专业性的委员会为寻找合作的报关服务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 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 报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指的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通过海关监管口岸时,依法进行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的过程。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代理报关是相对于自理报关来说的,两者都是针对进出口货物报关来讲的。   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   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有权办理代理报关的企业应具备的资格:   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在海关注册登记   直接代理报关是以委托人的名义报关,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   间接代理报关是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报关,报关企业承担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我国报关企业大都采用直接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只适用于经营快件讹误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受理委托报关的单位   专门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即专业报关企业;   对外贸易仓储、国际运输工具、国际运输工具服务及代理等业务,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即代理报关企业。   受理委托报关的单位代理办理的报关手续,包括:报关单录入时的备案数据下载协议、报关单审核委托书、报关单申报委托书或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确认委托书。并向海关出具委托单位的报关委托书。   报关单录入、申报子系统提供进出口单位通过网上填写申报委托书或者备案数据下载协议,委托有权代理报关业务的单位代其办理某项报关业务,如:报关单录入、报关单审核、报关单申报或报关单审核和申报。有权进行代理报关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接受并确认委托单位的报关委托申请,并在备案数据下载协议和报关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单位网上办理相应的报关业务。   自理、专业和代理报关企业的区别   1.自理报关单位是经经贸管理部门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理报送单位可以对外签约,并只能向海关办理本身所签约项下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不能代办其他单位签约的货物报关手续。   2.代理报关企业是具有有关部门批准的对外   贸易仓储运输、国际运输工具、国际运输工具服务及代理等业务经营权,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代理报关企业是历史沿袭而成的,如外运、外代公司等。它只能代理该企业所承揽的货物的报关业务。   3.专业报关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也没有国际运输代理权,它是专门从事接受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和运输工具负责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的委托,办理报送手续的企业。它符合海关鼓励的报关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的方向。  海关总署决定2011年11月6日举行2011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施行计算机化,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题文字为简体中文。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试具体起讫时间将标示在准考证副证上)。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直接通过计算机作答并提交试卷。   为保证考生应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11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入场,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者具有信息发送、接收功能的其他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和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试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栏目,准考证主证右页亦印有考生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设置情况见总署及各考区公告。   考试不限考生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区的报考点设置,自主选择报考点。拉萨考区申请报关员资格B证的除外。 本文地址:报关员考试-报关员考试教材-报关员考试试题内容-报关员考试报名http:/www.606212.com/a/13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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