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托运的物品除按规定栓挂货签、涂写与货签相同的标记外,还须在有包装的件内放入写有与货物运单记载一致的到站、收货人名称地址的字条。
一、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重点)
(一)特点:(了解)
(二)分类
1、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重点)
(1)特点 :“四固定” /“两管”/承运货物比较灵活/承托双方权利、义务以班轮 提单 条款为依据。
(2)班轮运费(Liner Freight)=基本运费+∑附加费
基本运费计算标准:
①按货物毛重计收:以重量吨(weight Ton)计收,用“w”表示。
②按货物体积计收:以尺码吨(Measurement Ton)计收,以“M”表示。
③按货物价格计收,以“AV” 或“Ad Val”表示。一般按货物 FOB 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
④按收费高者计收:
⑤按货物件数计收。
⑥由船、货双方议定。
2、租船运输:定程租船 Voyage Charter/定期租船 Time Charter/光船租船 Demise Charter
二、铁路运输 Rail Transport(了解)
三、航 空运 输Air Transport(了解)
四、管道运输和邮包运输(Pipeline Transport and Parcel Post Transport) (了解)
五、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
1、规格(了解)
2、种类(了解)
3、装箱方式
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 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4、货物的交接方式(了解)
5、计费方法
按件杂货基本费率和附加费计算,以每运费吨为计算单位
按包箱费率计算,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按所使用的箱形只数计费。
然而,由于贸易活动中的运输条件较为复杂,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从而对出口包装有了一定的要求。出口包装箱多种多样,按照包装方式划分,出口包装包括单件包装和集合包装。按照出口包装箱造型不同,出口包装可分为箱、袋、包、捆等不同形状的包装箱。
出口包装箱分类
在 国际贸易 中,究竟采用何种出口包装箱,应根据商品的特性、形状、贸易习惯、运输路线的自然条件、运输方式及有关费用的开支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合同中谈妥订明,否则极易产生贸易纠纷。
此外,出口包装又称为外包装,其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由于 国际贸易 中的运输条件较为复杂,为了保证货物安全到达,货物的出口包装箱必须科学合理,出口包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对出口包装提出的几点条件
1.出口包装要适应出口商品的特性,防止货物破损、变质、污染等损失发生。
2.出口包装要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如 海运 出口包装要求牢固、防挤压、防碰撞;铁路出口包装运输要求包装防震,而航空出口包装运输要求包装轻便等。
3.出口包装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客户的要求。如美国政府规定,凡未经过处理的中国木制包装,一律不准入境;阿拉伯国家规定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六角星图案等。此外,如果客户对包装提出某些特定要求,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予以满足。
4.出口包装要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这就要求出口包装箱设计合理,出口包装箱规格、重量、体积适当,出口包装箱方法科学,包装标示清楚,以适应出口包装标准化的要求。
5.要适度出口包装,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包装费用。运输成本的高低往往与运输包装的重量、体积有着直接的关系。出口包装费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选用的包装材料要轻便、结实、适度。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包装条件是作为商品买卖合同的条款之一,做好出口包装工作是履行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简单实用美观的出口包装可以增加商品的附加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出口国家的科技和文化水平,达到宣传美化商品、吸引顾客、扩大销路的目的。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 外贸 企业商都要保持对商品的出口包装重要性。
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是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制定公布的。其基本单位包括千克、米、秒、摩尔、坎德拉、安培和开尔文等七种。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英制(The british System)。基本单位为磅和码。为英联邦国家所采用,而英国因加入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已宣布放弃英制,采用公制。
美制(The U.S. System)。基本单位和英制相同,为磅和码、但有个别派生单位不一致。如英制为长吨等于220O磅,而美制为短吨等于2000磅。此外容积单位加仑和蒲式耳,英美制名称相同,大小不同。
一、铁路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一)铁路线路:机车车辆和列车运行的基础,是由路基、桥隧建筑物和轨道组成的一个整体的工程结构。
1.铁路轨距:指线路上两股钢轨头部的内侧距离,可分为宽轨、标准轨和窄轨。
2.铁路限界:指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线,
分为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两种。
3.超限货物:货物装车后,货物任何部分高度和宽度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时,称为超限货物。
(二)铁路机车以及铁路车辆
1.铁路机车:铁路机车是铁路运输的基本动力,可分为蒸汽机车、内燃机车和电力机车。
2.铁路车辆:是运送旅客和货物的工具,本身没有动力装置。可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按用途可分为通用货车和专用货车两大类。
(1)通用货车。可分为棚车、敞车和平车。
(2)专用货车专。可分为保温车、罐车、家畜车。
(三)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指经由地上、地下及架空铁路实现货物从一地到另一地的位移。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1)运输量较大,安全可靠;(2)铁路运输速度快;(3)铁
路运输成本低;(4)铁路运输具有较高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5)环
境污染小;(6)安全性高;(7)站地面积小;(8)噪音污染小。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念及发展状况
国际铁路联运:指货物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铁路运送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并以连带责任办理货物的全程运送,在由一个国家的铁路向另一个国际的铁路转移货物时,无须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发展历程:《国际货约》、《国际货协》。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条件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业务种类:(1)整车;(2)零担;(3)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的程序
1.进口货物国际联运的程序:第一,确定货物到达站;第二,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page$
第三,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第四,向国境站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
2.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第一,发货人向铁路车站提交铁路货物运单,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第二,铁路车站审核、签证运单;第三,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铁路车站检查、接受货物;第四,整车货物在装车完毕后,发车站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零担货物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3.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的运输单证:分为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和运单的添附文件。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是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铁路与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五张组成。
运单的添附文件:视合同的规定、货物的不同而要求出具的品质证明书、检验书等。
(四)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的计算
主要依据:《国际货协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价规》)
1.运费计算的原则:第一,发送国和到达国铁路的运费,均按铁路所在国家的国内规章办理;第二,过境国铁路的运费,均按承运当日《统一货价》规定计算,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支付。
2.过境运费按《统一货价》规定计算的程序
计算公式:基本运费额=货物运费率X计费重量
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X(1+加成率)
3.国内段运费按《价规》计算的程序
计算公式:运费=运价率X计费重量
三、中国内地对香港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内地铁路运输;另一部分是港段铁路运输。
(一)对香港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租车方式,两票运输。
(二)对香港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一般程序(P131)
国内货物托运至深圳北站过轨至香港
四、国际公路货物运输
(一)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指国际货物借助一定的运载工具,沿着公路作跨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或地区的移动过程,起重要的衔接作用。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特点:1.时差效益;2.远距离效益;3.运输质量效益,公路运输装卸环节少,货损货差小,损失比例也较小;4.公路运输的局限性:载重量小,不适宜装载重件、大件货物,不适宜长途运输,运价通常较水路、铁路高。
(二)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1.公共运输业;2.契约运输业;3.自由运输业;4.汽车货运代理。
(三)公路运费:以吨/里为计算单位,一般有两种计算标准:一是按货物等级规定基本运费费率,一是以路面等级规定基本运价。公路运费费率分为整车和零担两种。
编号:
甲方:
乙方:宁波集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种方式结算费用:
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
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 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延缓交付提单;
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目的港延缓放货;
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 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 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附件一
出口集装箱人民币费用结算标准:
1.订舱包干费: RMB 元/20’ 元/40’
2.内装箱包干费: RMB 元/20’ 元/40’
3.门到门装箱运费另行确认;
4.报关费: RMB 元/票
5.报验费: RMB 元/票
6.THC费: RMB 370元/20’,560元/40’,690元/45HQ
7.其他因特殊查验,电放或因甲方要求改单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按实收取.
此附件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必须具备中国民航总局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人资格;
2、 工商注册资金为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业务营运应在一年以上;
4、 应有三名以上全职人员持有民航总局或会员航空公司授权训练中心颁发的国际货运上岗证书;
5、 有三名全职人员必须参加由国际航协授权培训中心或会员航空公司举办的危险品运输业务课程并且获得合格证书;
6、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
二.申请程序:
1. 1. 代理人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格将由国际航协提供。
2. 2. 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 -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 经营批准证书/代理人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 -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 - 近期12个月的审计报告原件(资产负债表日期距提交日期不超过6个月);
-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 - 近期12个月的国际空运出港销售额统计;
- - 货运人员状况表(包括业务及财务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
- - 有效的培训证书复印件(三份国际货运上岗证、三份危险品培训证书);
- - 所做航空公司AWB的复印件。
3. 3. 交纳申请费用
款项 总公司 分公司 备注
申请费 USD 775 USD 400 不可退
注册费 USD 195 USD 195 一次性交纳,可退还
专员费 USD 50 USD 50 一次性交纳,可退还
年 费 USD 230 USD 230 每年需交纳
证书费 USD 20 USD 20 每年需交纳
申请费金额合计 USD 1270 USD 895
4.公布申请
代理人提交申请资料合格并交纳申请费用后,国际航协正式受理并在每月15日定期向全世界会员航空公司公布代理人加入申请,申请公布后30天之内,各会员航空公司可对申请代理人提出异议。
5.申请公布后代理人应做工作:
(1) 经济担保:
代理人应向国际航协提供“不可撤消的经济担保函”,最低担保金额为200万人民币。
(2)保险:
代理人应向国际航协提交所做“受托人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三、批准申请:
如未收到全世界会员航空公司异议,并在所有文件齐备后,可批准成为国际航协注册货运代理人。
由国际航协北亚办事处通知代理人签署国际航协注册货运代理人销售代理协议并颁发IATA货运代理人资格证书
此外,为了有利于开展集装箱联合运输,使集装箱能原封不动地通过经由国,联合国所属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之间于1956年缔结了关于集装箱的关税协定。参加该协定的签字国,有欧洲21个国家和欧洲以外的7个国家。来源考试 大网/协定的宗旨是相互间允许集装箱免税过境,在这个协定的基础上,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倡议,还缔结了《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定》(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ier简称TIR),根据规则规定,对集装箱的公路运输承运人,如持有TIR手册,允许由发运地到达目的地,在海关签封下,中途可不受检查、不支付关税、也可不提供押金。这种TIR手册是由有关国家政府批准的运输团体发行,这些团体大都是参加国际公路联合会的成员,它们必须保证监督其所属运输企业遵守海关法规和其它规则。协定的正式名称是“根据TIR手册进行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关税协定。”(Customs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under Cover of TIR
Carnets )。该协定有欧洲23个国家参加,并已从1960年开始实施。尽管上述《公约》和协定有地区性限制,但它们仍不失为当前国家公路运输的重要国际公约和协定,并对今后国际公路运输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
2、物流系统范围广。物流本身的功能要素、系统与外界的沟通就已是很复杂的,国际物流再在这复杂系统上增加不同国家的要素,这不仅是地域的广阔和空间的广阔,而且所涉及的内外因素更多,所需的时间更长,广阔范围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难度和复杂性增加,风险增大。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国际物流一旦溶入现代化系统技术之后,其效果才比以前更显著。例如,开通某个“大陆桥”之后,国际物流速度会成倍提高,效益显著增加,就说明了这一点。
3、国际物流必须有国际化信息系统的支持。国际化信息系统是国际物流,尤其是国际联运非常重要的支持手段。国际信息系统建立的难度,一是管理困难,二是投资巨大,再由于世界上有些地区物流信息水平较高,有些地区较低,所以会出现信息水平不均衡因而信息系统的建立更为困难。当前国际物流信息系统一个较好的建立办法是和各国海关的公共信息系统联机,以及时掌握有关各个港口、机场和联运线路、站场的实际状况,为供应或销售物流决策提供支持。国际物流是最早发展“电子数据交换”(EDl)的领域,以EDI为基础的国际物流将会对物流的国际化产生重大影响。
4、国际物流的标准化要求较高。要使国际间物流畅通起来,统一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如果没有统一的标难,国际物流水平是提不高的。目前,美国、欧洲基本实现了物流工具、设施的统一标准,如托盘采用1000×1200毫米,集装箱的几种统一规格及、条码技术等,这样一来,大大降低了物流费用,降低了转运的难度。而不向这一标准靠拢的国家,必然在转运、换车底等许多方面要多耗费时间和费用,从而降低其国际竞争能力。在物流信息传递技术方面,欧洲各国不仅实现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而且实现了企业之间及欧洲统一市场的标准化,这就使欧洲各国之间系统比其与亚、非洲等国家交流更简单、更有效。
本文标题:个人托运物品通关运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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